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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被表彰为“南京市法制宣传教育有功单位”
[发布日期: 2011-09-22 ]  本文已被浏览过 236

  9月21日,南京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六五”普法动员大会,我区继荣获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后,再次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有功单位,另有4个先进集体,6个有功、先进个人也分别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表彰。

  “五五”普法期间,全区共举办“生态雨花”、“安全生产”、换届选举等法制宣传月活动9次;举办全区性学法考试4次;开展普法工作知识图片巡回展和义务法律咨询200余场次,受众10万余人次;举办普法培训班、讲座540余班次,受训人数达5万余人次;编辑发放各类普法教材和宣传资料40多种近15万份,书写和张贴各类普法标语3600余条。“五五”普法期间,全区含流动人口近30万人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普法教育,受教育面达98%以上。通过“五五”普法,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逐步树立。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为“平安雨花”、“法治雨花”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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