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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台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06-2010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
[发布日期: 2011-08-01 ]  本文已被浏览过 302

  7月28日,全省召开第十四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上我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06-2010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同时,区司法局局长孙跃进、宁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樊勇、铁心桥街道办事处尹西村书记、主任周文武同志被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制宣传教育协调指导办公室表彰为“2006——2010年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

  通过五年普法,全区各级干部、公民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取得成效。

  ――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意识逐步树立。越来越多的人能够依靠法律解决各类矛盾,形成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行使合法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良好习惯。

  ――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促进了领导方式、工作方法的改变。涉及民生的重大调整等方面,全程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均邀请律师或公证人员参加,现场监督、现场公证,严把法律关。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稳步推进。全区54个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全面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做到了有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工作目标、具体措施,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各中小学校结合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涌现出“普法儿童团”、“少年法学院”等一批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先进典型。

  ――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平安雨花”的创建。积极配合省市各类重点工程,全力投入经济社会建设和服务民生主战场。大调解工作机制彰显作用,信访秩序明显好转。截止2009年,区政府连续五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社会治安安全区”,连续七年获南京市安全生产单位一等奖,连续两年获法治南京先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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